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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吊装中对起重轨道和混凝土的基础要求

    一、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载能力:轻型(起重量30kN以下)应为60一1OOkPa,中型(起重量31一150kN)应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L)应为200kPa以上;

  (2)每间隔6m应设轨距拉杆一个,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1/1000,且不超过±3mm;

  (3)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丁4mm,并应与另一侧轨道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轨道终端1m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2m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6)鱼尾扳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二、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OOO;

  (3)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三、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超重桃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五、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六、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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